使用须知
1. 本表格适用于药学院所有学生自主开放实验、科创实验、毕业实验申请。
2. 所有实验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,无教师签字备案不予受理申请。
3. 申请人需严格按照填报的实验计划开展实验,不得擅自更改实验内容、更换试剂与设备;损坏仪器设备、脏乱离场者,取消本学期实验室使用资格,并依规追责。
4. 实验操作须严格遵守药学实验室安全规范,有机、有毒、腐蚀性试剂应依规操作,实验废液、废渣应规范处理。
5. 实验结束后,须完成台面清洁、仪器归位、水电关停,经管理员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场。
6. 违规操作、擅自更改实验方案、造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或设备损坏的,取消实验资格并追责。